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的区别有:
1、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而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2、法的继承是新法可以批判吸收旧法中适合新的社会形态需要的某些因素,而法的移植的效果却有好坏之分。
3、法的移植的范围是外国法,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而法律的继承则只能继承本国旧法的合理因素。
4、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即受同一规律的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为前提的,而法的继承则以新法和旧法之间存在着历史的连续性和继承性为前提的。
扩展资料
法的移植类型:
1、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以至融合和趋同。
2、落后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先进国家或发达国家的法律。
3、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和世界性法律统一运动或法律全球化。
大陆法系法的继承性表现形式:
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3、法的继承是法制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的继承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继承是对中国悠久历史传承的应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移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的移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