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2025-04-07 18: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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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公司方便管理法律方面是可以的,会计法规定的是“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岗位人员主要包括: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
  7、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1、其他 总会计师条例
  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 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 决策。
  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 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所以不是会计工作的具体岗位。

回答2:

只要你公司方便管理法律方面是可以的

会计法规定的是“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