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程序
(一)受理:申请单位向市行政审批大厅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1个工作日;
(二)初审:窗口初审人在3 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复审;
(三)复审会审:复审人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会审符合要求的提交领导审批(特别程序: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
(四)审批:5个工作日内局领导签批,送财政局会签;
(五)办结:2个工作日内拟办批准文件,由大厅窗口初审人,发放给申请人,资料归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需要的材料
(一)所在区(市)国土、财政部门的立项申请;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三)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意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市级立项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
一、申请立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
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
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
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
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
效益分析;
组织实施措施等。
土地开发项目,还要提出开发用地申请。
二、审查核实
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出项目区,对符合要求的,则填写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报县政府,再根据规定,对需上报的逐级上报。
土地开发项目,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规定报批开发用地手续。
三、批准立项
根据申报项目的面积、资金筹措方式等不同,分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批准立项。
四、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
根据批准项目建设与投资控制规模、新增耕地率等编制(中央承担的项目由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编制,地方承担的项目由省国土部门编制)。
五、项目实施
制定实施方案(要包括权属问题)、公告,同时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
六、竣工验收
项目承担人竣工后要写出自查报告及初验申请交初验部门,初验合格的由初验部门写出申请交终验部门,终验合格的,颁发验收合格证或下发批准文件。
七、成果管理
按有关规定对权属、地类等进行划分、登记,对开发整理的土地及时加以利用。
八、项目运行管理及评价
写出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及评价报告,将资料整理归档。
扩展资料: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用土地整理与城市土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我国现阶段以农用土地整理为主,重点放在农村地区。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调整农地机构,归并零散地;
(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
(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
(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
(5)复垦废弃土地;
(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
(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整理项目
一、土地整理项目立项所需材料:
(一)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现场踏勘及论证意见;
(三)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及权属状况的审核意见;
(四)项目区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区总体规划图、1:500至1:2000项目区勘测定界图、项目区按土地权属、分类面积汇总表;
(五)其他有关资料(如有关影像资料等)。
二、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竣工验收申请;
(二)项目竣工报告。
(三)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表、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表、项目预期投资效益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四)不小于1:10000项目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竣工图。
(五)竣工决算及审计资料。
不明白你的问题,正在施工的工程难道还没有立项吗??一般的土地整理项目立项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要报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使用市级资金要市国土资源局)然后审查批准立项;需要的材料要根据当地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必须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
一、申请立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
土地开发项目,还要提出开发用地申请.
二、审查核实
县国土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指导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绘出项目区,对符合要求的,则填写开发整理项目呈报表,报县政府,再根据规定,对需上报的逐级上报.
土地开发项目,符合要求的,可先行按规定报批开发用地手续.
三、批准立项
根据申报项目的面积、资金筹措方式等不同,分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批准立项.
四、项目规划设计、投资计划与预算建议
根据批准项目建设与投资控制规模、新增耕地率等编制(中央承担的项目由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编制,地方承担的项目由省国土部门编制).
五、项目实施
制定实施方案(要包括权属问题)、公告,同时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
六、竣工验收
项目承担人竣工后要写出自查报告及初验申请交初验部门,初验合格的由初验部门写出申请交终验部门,终验合格的,颁发验收合格证或下发批准文件.
七、成果管理
按有关规定对权属、地类等进行划分、登记,对开发整理的土地及时加以利用.
八、项目运行管理及评价
写出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及评价报告,将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