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等级呈现成绩的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扩展资料: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规定:
1、政治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4的内容。历史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地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2、物理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1-1、3-1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化学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的内容,并由学生在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或“有机化学基础”中选择1个模块的内容。生物学科考察必修模块1、2、3的内容。
3、学生水平测试根据各学科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客观题型与主观题型,客观题型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0%。另行制订的“学业水平测试说明”,明确各学科测试具体内容、题型、试卷结构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整理了一份资料,希望有用:
考试
类别 等第划分
水平Ⅰ
(必考) A
(优秀) B
(良好) C
(合格) E
(不合格)
水平Ⅱ
(选考) A
(优秀) B
(良好) C
(中等) D
(合格)
不评定、不记录
考查 A
(优秀) P
(合格) E
(不合格)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现根据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并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考试性质与功能
学业水平考试是在国家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省级水平考试。其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和选修课程的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发展潜能,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试对象与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的所有在校学生。
考试分为水平Ⅰ考试、水平Ⅱ考试、考查三类。
1.水平Ⅰ考试
水平Ⅰ考试为必考科目,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科目为语文、英语(含听力测试)、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必修课程。
2.水平Ⅱ考试
水平Ⅱ考试为选考科目,科目为上述11门对应的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学术性向、兴趣特长、修习状况自主选择考试科目,每个学生最多选考3门科目。
3.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操作、通用技术操作等,由各地按照相关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
三、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试形式
水平Ⅰ、水平Ⅱ均采用纸笔考试形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报告成绩。
水平Ⅰ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考试范围是每个学科的必修内容。
水平Ⅱ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均为主观题,考试范围在《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之内。
考试类别 试卷 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日程 水平Ⅰ(必考) 按科目分卷 6月 2.5天 水平Ⅱ(选考) 按科目分卷 12月 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