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推理是有多种方法的,很多时候都必须靠答案来确定哪种方法,比如这题,可以理解为3²+14²-45²-106²-177²-23(8²-28)其中,+1,-4,-10,-17,-23,-28,符合-5,-6,-7,-6,-5的规律 也可将每两项相加,得到22 27 34 45 ()作差得到5,7,11,()这种情况下,括号内既可以是以质数为规律的13,也可以是以减差得到的2,4,6或2,4,8为规律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