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子迟迟不结案可以找政法委吗

2025-04-04 16: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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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通过如下途经投诉:
一、从立案起超过六个月的,可以向本院院长投诉。
二、从立案起超过十二个月的,可以上级法院投诉。
三、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详情请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检察院诉讼监规则(试竹)>(2013年11月18日
高检发释字[3013]3号)第二十四条。

附:<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规则(试行>(2013年10月18日、高检发释字[2013]3号)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
(二)、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一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曰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回答2:

找人家政法委干啥?是信访办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