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被迫辞职,公司应有哪些补偿

2024-11-06 13: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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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以裁员为目的的调整岗位(没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来岗位的前提下)是违法的。 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存在过错),适用于赔偿;双倍适用于从未签订合同的次月起,通常以1年为上限此滑渗;具体解释可以参照这森脊个,比较科学http://zgh.zhenjiang.gov.cn/pufa/pufajiangtan/201111/t20111116_635749.htm 赔偿的标准,依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未购买劳动保险,可要求补偿公司应付部分 如辞退你,未提前一月通知你的,可主张增加1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继续追问,有时间一定耐心回答,呵呵。 公司存在过错,是否你自己辞职对赔偿没有影响,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公司注册地劳动局,呵呵,政让数策是人掌握的,有些人理解有问题或偏向于企业也说不定,最终是她们在帮你处理,还是咨询下他们保险点,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态度好点,作为弱者容易得到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