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欠税,抗税”四者有什么区别

2025-03-02 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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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是指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客观上未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但结果是未缴或少缴税款。抗税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抗税最严重,偷税次之,欠税和漏税再次之。抗税和偷税构成犯罪的,法律予以严厉的制裁;而欠税和漏税一般不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