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办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的权利性质是出让⼀自建房可以转手买卖吧

2024-11-15 23:40:1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动产权证上的权利性质是出让/自建房是可以转手买卖的,但首先转让的土地需要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回答2:

“出让”指的是国有土地的取得方式,除了出让外,还有划拨、转让等方式;
“自建房”或者“商品房”指的是房屋的属性,类似的还有经济适用房、公房等;
自己建的就是自建房,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上市销售的就是商品房;
二者区分开就很好理解了,“出让”性质的土地上建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交易的,但是还是建议去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