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叙述,解答如下:
1、如果是在职期间,因公收取了货款而未上交给公司,那么公司首先应当与其沟通,沟通后仍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涉嫌职务侵占罪,应当报警。
2、如果是离职以后,则应当报警,因为可能涉嫌诈骗,也可先与其沟通,给其一个机会。
3、公司应当反省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与不完善的地方,梳理法律风险,以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如果是员工,则最好主动交还以减轻罪行。
以上,供您参考!参考法律:——http://tieba.baidu.com/f?kw=%C2%C9%CA%A6%D7%C9%D1%AF&fr=index 律师咨询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虽然积极归还,但是应该避免不了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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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赃款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