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和撤诉是二回事,二个法律主体,相互不关联,你老婆可能有别的意图。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是司法专业人员,他们会给你中肯专业的解答。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未签署离婚协议,则即使已对财产、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也不能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确属自愿离婚,是否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确属自愿并签署离婚协议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我国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几类情形:①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②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③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④虽进行婚姻登记但登记的地点并不在中国内地的。
审理离婚案件必须首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后一般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①男女双方对离婚的各方面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字后发生离婚的效力。②在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作出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发生离婚的效力。
没什么好不好的,你们该给的诉讼费,还是一分都不能少。
只是,有影响是必然的。你去餐厅点餐,人家正在制作,结果你告诉人家,你家里做好你已经吃过了。
能怎么办呢?饭你爱吃不吃,吃掉或者拿走都可以,正常结账就行。只是你再去的话,别人就会有看法,甚至不做你生意都有可能。
这都是有个信誉问题在里面的,更何况是法院这种地方。除非你这辈子再不打官司,再不进法院,否则这种事还是少做为好。
你们为什么要私下去领离婚证?如果还没有进入审理程序,就直接去撤诉好了。如果进入了审理程序,那就告诉法官你们申请调解,然后就可以终止审理,按你们之前要领离婚证说好的条件,就可以直接离婚了,这样也不会有不好的影响。会比较好吧!
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协议离婚,而去法院撤诉则是因已经离婚,法院的诉讼请求已经没有必要了。
那就看你是什么目的了。也看对方答不答应呢,如果你是人先离婚后撤诉,这是最好的,如果你的目的只是想离婚,但是前提是要对方答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