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房东将房屋卖与他人,算不算违约?

2025-03-13 13: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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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按照上述规定,房东在合同期间把店面卖给了政府,不影响您家继续租赁该房(按原来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其次,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按照上述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您家有有先购买权。另外,如果出租方确实没有通知过您家,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您家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话,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您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但是不得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出租人与购买人的买卖合同无效。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