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物业法规已明确规定了不允许任何形式收取装修保证金,可以肯定的是物业公司违法,你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物业主管部门及发改委投诉,想解决的快最好以特快专递发函形式投诉,肯定能管的。
另外,你介绍的票据是装修保证金,如果写的是装修管理费,那你就要不回来了。建设部110号未见规定可以收取装修管理费,你仔细再看下吧。
走民事诉讼程序耗费精力太大,建议投诉的形式处理,有句话:能叫的孩子有奶喝,你能理解其中的意思吧。
第一,先向你们当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投诉物业公司的作为,请他们介入协调1
第二、无效去向你们当地的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有一个部门的对口管理物业公司!
第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自已办理,不需请律师。
首先最要注意的还是礼貌问题,毕竟人家拿着你的钱么不是。
小区门口的通知不一定非得要业主知道,如果你出国了肯定看不到。
毕竟门口贴通知没有通知每个业主。
如果都装修好了,物业那边也没有退给你钱的收据之类的东西,
你可以找法律部门了。毕竟2000元数目不小。
也可以问问小区里有没有同样问题的业主,一起反应该问题比较划算。
祝福你的钱早日回到你的口袋。
没道理!起诉他们。他们收这个钱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不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