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中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和不满10周岁的孩子发生事故或者造成他人受伤进行了区分。原则上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关键在于学校、幼儿园的监管责任。对于不满10周岁的孩子造成他人受伤,学校一般负“无过错责任”,即严格责任,证明不了学校有过错,学校也要承担适当责任。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事故,学校承担与过错相对应的责任,即“过错责任”。
适当拿出点,这是学校,双方家长,孩子的问题,小孩子顽皮追逐打闹正常,协商后双方决定合理就行,都是想让孩子健康的成长嘛,不要因为这,扼杀了孩子的天性
家长也要教育好孩子要有规有矩的活动,多做有意义的
有学校承担监护责任。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