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女子,又最初满心的疼惜直至最后由衷地喜爱。
方艳芸,人如其名,艳冠群芳,才貌出众。上海滩鼎鼎有名的交际花,大亨冯敬尧的“红颜”,令富商们倾心,惹无数女子羡慕的女子;穿梭于复杂的名流社会,周旋于富贾间的明争暗斗,她可以出色地伪装,出色地掩饰。谁又会想到,曾经,她也是踌躇满志,她也是一身抱负,她也是一名有知识、有文化、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呢?人们赋予她的只是一个称谓:交际花。浓妆艳沫、锦衣玉食,多么地风光,多么地荣幸,同时又是多么地讽刺!三年的时间,她已然习惯了这种生活,即使这根本不是她想要的。
或许,她的一生就将这么度过,浑浑噩噩。但是,许文强的出现,尘封已久的记忆骤然变的清晰:
曾经,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
曾经,他们一同去香山采枫叶,流连于美好山色中;
曾经,他们众志成城地示威游行,共同抗击日寇的侵略;
曾经,她冷,他会很小心地用手捂住她的耳朵;
曾经,他会很温柔地轻唤她:小芸。
但一切的一切,终究是曾经,她不再是曾经的小芸,他也不再是曾经的文强。
时间,改变了很多东西,他们已经回不到过去,现在的他们,更似亲人。
可是,怎么忍心,怎么甘心?弱肉强食的上海滩,对于一个背井离乡的弱质女流,要怎么生存下去?所谓的亲人抛弃了她,她没有奋斗过、拼搏过?她选择了这条路,她做错了?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是没有错的,文强这么说过。可是,许文强,在你的心里,真的就没有一丝的厌恶和嫌弃?如果你真的理解,为什么能够如此狠心,吝惜一个拥抱,一声轻唤?曾经的“小芸”,现在的“你”,称谓的差别却让我感到揪心的疼痛。你除了怜惜,心底的爱就不能留下一丝给曾经的她吗?
丁力说,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就应该快乐地走下去。可是,丁力啊,你不是她,她的曾经你不明白,那份仅存的珍贵的回忆岂能如此轻易割舍?留在过去,活在现在,方艳芸就似一个被撕开两半的人。
有人说,是她三番四次地阻碍了文强和程程,但她又做错了吗?她心痛地挽留,却始终留不住;她洒脱地放手,却始终放不掉。
她很清楚,没有几个人是从心里尊重她,有谁真正把她当一个人看待。她只是冯敬尧的一个工具,而在老九身上,我只看到四个字:衣冠禽兽。冷嘲热讽她可以不屑,心里的苦只能独自承受。甚至乎,杜邦,一个外国人,所谓的绅士,表面上说着“方小姐,你真漂亮”、“方小姐,我爱你”,一旦不能满足他的欲望,马上就露出了丑陋的面目,“你这种女人我了解,不就是要钱吗?”边说边递出一叠钞票,看到这一幕,不知怎的,我压不住火气,真想给这个洋鬼子几巴掌。
欣赏方艳芸,是她的性格,有怜惜、有痛心,更多的是喜爱。我并没有奢望文强会和她一起,程程的单纯总是让文强感到很安全、很幸福,诚如文强所说,跟程程一起让我觉得世界很美好!这是现在,艳芸无法给文强的。我理解,却一直无法认同,以至于每次看到这对公认的Pair,心里都不是滋味,更多心系的是空荡荡的屋子里那寂寞的身影,那风光外表下饱经沧桑的内心。
她想离开这里,一个带给她噩梦的上海滩,可她走的了吗?她爱的,她要的,都在这里。明知回不到过去,为了曾经的那个他,依然傻傻地留下,也注定了逃不过命运的桎梏—死亡。
文强说:答应我,好好活着。但许文强,你懂吗?你离开了,方艳芸又会只是一个躯壳,一具行尸走肉。或许为你挡那致命的一枪是最好的解脱,“能死在你怀里,真幸福”,往事一幕幕浮现,我哭着笑了。
BT地说一句,对许文强在方艳芸死后疯狂诛杀日本人一段很有感觉,就连一旁的老爸都不禁感慨道:是什么样的仇恨让他有这样惊人的爆发力,其实他心里也是很爱方艳芸的。顿时,百般滋味在心头,甚至自私地想过,何不让这对无法相爱的恋人一同葬身火海呢?
截至35集,新上海滩在我心里已经落幕,完美地落幕!
方艳芸——新上海滩的亮丽一笔,当之无愧!而她的出色,正是陈数赋予的。题外话,个人对孙俪一直感觉还不错,可能是由于人物本身的性格,我几乎完全忽视了她的冯程程,希望衷爱她的和对方艳芸有微言的筒子们笔下留情!
一个可怜的女人……
觉的不咋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