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个人或单位:没收违法涉嫌违法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