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子一般不能办理居住证。
一、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3)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小产权房无法出示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所以无法办理居住证。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工作人员 办理合法的手续。
以上资料来源于: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