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解除指的就是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理解这一条款我们还应注意三点。第一点:用人单位制定了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的,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指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主要指,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度制定好以后,用人单位将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劳动者。第二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规章制度的规定,这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点:何为情节严重,法律没有规定,这就要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相应的具体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对于用人单位发放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并有你在入职后自己签收的,其中内容中具有规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条款的,员工违反的属于“严重违纪”后,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效时间】 2008-01-01)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这个规章制度应该是经过明示的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