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有身高不足1米5不能当教师的规定吗?

2024-11-15 09: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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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学师范生来说,毕业之际,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是常规动作,也是走上教师岗位的前提。可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级英语专业的小李,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原因是身高“不够高”。

原来,5月29日,小李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毕业体检,她的身高为140厘米。6月13日,学校就业办通知她身高不达标,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因为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均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可问题是,小李在四年前报考该大学时,并未因身高不合格而被拒。临近本科毕业,却因为10厘米的身高差距而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这让她想不通。更现实的顾虑是,小李属于免费师范生,且已经签下了工作单位,如果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她将不能入职,还面临违反免费师范生协议的困境。 

当老师还有身高要求?在一般人看来,这样的限制未免奇葩。因为普通观念里,当老师只要有职业操守、专业知识、身心健康等素质即可,个子高点矮点并不重要。最能支撑这种观点的,是我国《教师法》等法律也没有关于身高的限制。但现实中,确有多地出台过对于师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身高、体重设限规定。不过目前,四川、江西、广西等省份都已取消。四川、江西两地表示,原来对于身高的限定“不符合部分学生的实际情况”。 

在这种大背景下,反观陕西省的做法,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如果真如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所说,2003年全国师范生招生都有身高限制,陕西省在2009年也出台了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一直延续至今。也就是说小李的难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对此,确实不必过度苛责,要改正也可能确实需要个过程。可是,几年过去了,为何其他省份早已改进,陕西却迟迟没有动作? 

甚至,某种程度上说,对身高的限制还有强化的迹象。以陕西师大为例,在小李入学的2014年,该校本科招生章程中并没有提到有身高限制,只是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中,进行了明确。但在2018年陕师大的招生章程中,又明确了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在2014年都没有被写入招生章程的身高限制,在今年反而被写进了。这又作何解释呢? 

另外要提的一点是小李免费师范生的身份。免费师范生制度,是我国为促进教育发展与教育公平采取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旨在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于2007年开始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中实行,陕师大正是其中之一。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须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今年,“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期调整为6年)。不履行协议需交纳违约金,并影响个人诚信。现实中,报考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很多为贫困地区学生。他们毕业后,多是回到生源地从教。从这个角度讲,小李等人的难题,不仅是个人的学业、诚信、钱财损失问题,还事关广大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年轻学子,与我国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事业。这是大事,不可不慎。 

陕师大承认,像小李这样因为身高而不能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不是个例,学校只能尽力帮忙协调解决。此前也确实有师范生身高不合格,但通过“协调”拿到了教师资格证。西安市教育局、陕西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虽然认为小李“140厘米不符合标准”,但后者也表示“今年先特事特办”、“计划明年取消教师资格证的身高限制”。这算是个不错的态度。 

但也有必要再问一句,取消的步伐为何不能更快一点,快到赶在今年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之前?为何要等到火烧眉毛了,再“特事特办”?“特事特办”不能总被相关部门视作懒作为甚至不作为的托辞,只有经过科学论证、广泛调研、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后形成的制度规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眼下最要紧的,是动用各种渠道,切实保障今年毕业的小李们不因为身高限制而拿不到教师资格证。

来源: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