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办理了抵押登记仍然有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因为,不作保全首先对方有在诉讼阶段转移财产的可能性,也有转让的可能性,如果发生上述可能今后就会费时费力了。此外,设立了抵押权只是使抵押权人获得优先受偿权,如变卖、拍卖后有剩余的款项仍可获得受偿,所以诉请保全综合来看是有意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需要抵押或者出具保函
你好,办理抵押登记跟诉前财产保全是两回事,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抽逃债务,打赢官司要不到钱,尽管办理了抵押登记,也可能被被告抽逃债务的,所以我认为还是有必要做一下财产保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