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列明基本情况:包括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2、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3、涉及价款的问题: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5、明确违约责任。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中介是不会代收定金的,如果是中介收的顶多就是一个订金或是诚意金,不具任何法律效率。不过按照你说的字面意思推测,应该是你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在你们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卖方的产权状况,应该是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当中,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定金由卖方收,然后再托管在中介手上,然后约定等卖方把房产证赎出来后,定金立刻转给卖方。基本上二手房交易为了规避风险,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的。如果你说的是属于这种情况,那可以追究卖方,要么把房子卖给你,要么双倍赔偿定金。如果不同意,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不过这比较麻烦,耗时又耗力的。
按补充问题这么说的话,中介费,可以要回的,那份按了手印的合同还是有约束力的,如果想追究的话,还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因你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只是卖方违约,没在约定的时间内收。不过像这种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子,走法律途径也不一定确保能赢的,如果不想麻烦,建议还是把钱要回来后再重新找好已办出证在手或是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房子交易安全系数会高很多。
起诉中介赔偿双倍违约金,其实中介既然敢收你的定金就说明中介跟房主之间有代理协议,你只要追着中介追究责任就好了,其他的事不用你来操心,让中介与房主自己协调去
乍看这个事情跟中介的关系不大,但是仔细想想,中介给买房提供房源,而且收了中介费,就应该负起第三方的责任,让中介去协调卖方,如果卖方还是坚持不卖的话就不用多啰嗦了,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让律师去跟卖方协调,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千万别急着要你已经付出的钱,如果收回你已经付出的定金的话,那你就默认不要双倍返还的违约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