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所以,如果所购的材料是用于装修,而非用于销售,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就无法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所以,如果所购的材料是用于装修,而非用于销售,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就无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