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以后,公民若需要把老婆户口迁移到本人户口上面,是需要老婆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咨询办理户口迁移的,参考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可以办理夫妻投靠:
1、需要你们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
2、户籍不在本地一方的人需要在本地有工作,正常缴纳社保满一年,到社保局打印缴费凭证并盖章
3、户籍在本地一方写一份书面申请,派出所一般有模板,也可以网上找找下载一份。
4、带齐材料去本地派出所办理准入证明,然后拿着准入证明去外地迁户口。
最好去当地户籍办理处问清楚,毕竟每个地方还是有点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