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转入企业,以后被所在企业除名,因为其转入企业以后他已经是一个职工,根据劳办发{1995}104号第三条规定: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因此,退伍军人被单位除名, 原来的军龄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不能视同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