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届满前30天申请检验,检验单位就是你的锅炉验收单位,也可以到当地特检所或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申请检验,常压锅炉是不需要检验的.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只有当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均在合格有效期内,锅炉才能投入运行
锅炉使用单位应在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日期前向检验单位提交锅炉定期检验申请。检验单位综合各使用单位锅炉的检验日期制订出检验计划,并通知锅炉使用单位。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内部检验:
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水压试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检验的准备工作:
1、锅炉外部的清理工作;
2、准备好锅炉的技术档案资料;
3、准备好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资格证件;
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的锅炉管理人员和司炉班长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并提供检验员需要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