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老板要我赔偿,我有权不赔吗

2025-04-29 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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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没有签订劳动劳动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即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的情况完全符合。
2、你现在离职,可以获得从工作满一个月起至一年止的两倍工资,工资数额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另,还可要求支付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3、如公司不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具体请详细查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