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地区贫困生认定的家庭收入在2000以下。人均年收入的意思是:一定的范围内,平均每人一年的收入;年总收入的意思是:一个家庭这一年的总收入。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清寒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定于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对原有贫困生档案进行更新、调整,对新生贫困生档案开始建立。
贫困生界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填写《贫困生消费情况调查表》→交班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调查其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向本人反馈)→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建档→报学生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贫困生档案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处设有投诉箱。欢迎同学们积极参预,举报或多提好的建议,被举报的同学若有不同意见也可到学生处申诉,共同做好帮困助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