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受理自留地使用权纠纷吗

2025-04-28 22: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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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决此类纠纷有三种办法:
1、当事人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之间应本着协商一致、化解矛盾的原则,首先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只有协商不成了,才由政府处理。政府处理时要注意:单位之间的争议,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也就说,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处理此类争议的最后法律救济渠道,也是法治社会的体现。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打官司的前置程序,即出现此类纠纷,当事人之间不能只较量两三个回合,就直接去法院打官司,要先由相应级的政府处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