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郊野、山区中的古建筑,以及消防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古建筑,应当修建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手抬泵、水枪以及水带。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满足扑救一次火灾,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h的用水量(即消防水池的容量应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和火灾延续时间的乘积)。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即从无水到完全注满所需的时间)不宜大于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在通消防车的地方,水池周围应有消防车道,并且有供消防车回旋停靠的余地;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并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地处山区的古建筑,宜借助地形优势,修建山顶高位消防水池,形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寒冷地区,消防水池还应采取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