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法律下,新移民必须在五年中在加拿大累计住满二年就可以保持移民身份。
所以,如果仅从保持身份角度来讲,你可以在拿到枫叶卡后回国工作三年然后回加拿大居住二年即可。
同时,加拿大法律规定,入籍必须在加拿大在四年中累计住满三年。如果你在五年中只在加拿大累计住满二年,你可以保持加拿大身份,却无法加入加拿大国籍。
在旧的法律下,新移民必须在每一年中在加拿大住满183天。如果在加拿大境外的时间超过183天,必须申请返加纸。如果在加拿大境外逗留超过183天并没有有效的返加纸的话,加拿大海关的移民官有权拒绝入境。
根据现行加拿大政策,维持加拿大永居身份可以这样做:五年中累积住满730天,即两年;
符合以下条件者也视为履行居住义务:
随同持加拿大公民身份之配偶居留在加拿大境外,或
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
随同一位受雇于加拿大企业的、在加拿大境外从事一份全职工作的永久居民的配偶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按官方实时政策为准。
枫叶卡只能靠保证居留时间来维持,一旦达不到就需要重新申请了,而到时候符不符合条件又不一定,还是保证居留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