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并未完全禁止融资租赁公司新设申报,只是申报条件极其严格,具体表现:
1、由境外存续满2年以上的香港公司来作为主发起方,并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2、董监高拟任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经管、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具备5年以上的金融行业履职经历;
3、拿到商务部备案证明;
最主要的是需要具备上述这三项必要条件。
流程上,在深圳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1. 香港公司身份公证。
2. 商务秘书地址申请。
3. 商务部备案证明申请。
4. 工商预约设立备案。
5. 银行、税务登记备案。
申报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周期:30-35个工作日
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中国的银监会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第二种 是由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第三种是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的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当前,国内融资租赁市场大致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从事传统租赁业务,以息差为核心;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在实际经营。
融资租赁的两种主要业务类型: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两种类型的区别主要在于直接融资租赁主要用于服务实体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购置租赁资产”及“处置租赁资产”,因此可将其比作“可以分期付款的贸易公司”。 售后回租这种形式实质类似于 “放贷款”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之初“以物为载体、以社会为核心”的本源。
首先,要在深圳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我们需要明确是申请设立哪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发起方股东的类型,是金融租赁公司,还是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还是外商投资公司,目前,全国很多城市的融资租赁公司已经停批设立,像深圳、北京、上海等地,都是处于暂停设立阶段,目前可以推荐到广州南沙自贸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广州南沙自贸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是由境外的香港公司来主发起,允许中方企业法人参与出资设立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现阶段对于境外出资股东的存续年限没有作严格限制,通常满足12个月即可,暂不需要出具资信报告,接着是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名董监高人员,如需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则需要成立董事会,最低提供4名高管人员,注册资本最低是1000万元美金,无须实缴到位,所以说,目前在广州南沙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还是非常简单的,如果觉得新设麻烦的话,也可以通过收购转让的形式获得融资租赁公司,详情转让流程,可进一步了解。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资质申请是你拿车子或者个人资料申请贷款了吧,这个是查了你的征信大数据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