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器试用前应对照说明书,将所有开关、按钮都置于原始停机位置,然后按说明书要求的开停操作顺序操作。摇头风扇,应事先考虑足够的运动空间。
(2)家用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火花、冒烟或有烧焦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3)移动家用电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4)发热电器周围必须远离易燃物料。电炉子、取暖炉、电熨斗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以免引起火灾。
(5)禁止用湿手接触带电的开关;禁止用湿手拔、插电源插头;拔、插电源插头时手指不得接触触头的金属部分;也不能用湿手更换电气元件或灯泡。
(6)对于手持类的家用电器(如电吹风、电烙铁等),切忌将电线缠绕在手上使用。
(7)对于接触人体的家用电器,如电热毯、电热足鞋等,应先通电试验检查,确无漏电后才可使用。
(8)电热类电器不用时,要随手关掉电源,要防止长时间发热造成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