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零九年将租来的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写下协议书一份,但只有签字没有手印,转让金在上面注明暂时先欠,现在转租时间已过,但租房人仍未还钱,请为我起诉他是否能追回所欠的钱,是否能让他连利息一块还?是该写民事起诉状,还是其他起诉书?起诉他大概需要多少钱,法院又是规定多少钱以下不予与受理?谢谢律师先生的帮助,望您尽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