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王发生口角,张动手打王,王被打倒在地,王急眼,见一刀,抓刀将张刺伤在地。王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么?

2025-02-23 10:48: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算,因为王没受到生命威胁。
要在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反击才可能算正当防卫。

回答2:

王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简单说就是他不是自身生命收到威胁。
如果张起诉王,王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此案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由本人自诉。但是其中有一点很重要,王持刀刺伤张的目的和刺伤后王采取的措施,都影响最后的判决。需要的话在线hi我

回答3:

不算,而且,王很大程度不算防卫,还有故意伤害的嫌疑。

回答4:

属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