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父母离异后,我就从未在父亲身边生活过一天,也没有感受到父爱的温暧。在中学时为了向他要生活费,我要自己骑单车,一两个小时,辗转几次、几天找他,记得有一次大雨中我骑车,从上午到晚上,在雨中,又累、又饿、又冷……
记忆中他主动将生活费送来的情况很少、很少,不是万得已,姨妈她们也不会逼我去找他。
记忆中没有他买给我的什么东西,一件玩具、一件衣服、一本学习参考书
他脚断,是因为和他的朋友打麻将通宵之后,自己把脚摔断。出院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现在来找我要钱时,见面时又想着的自己的亲生父亲,第一次给了1000元,两个月后,又找来了,不停的找来要钱了,无底洞呀!我怎么可以填得满呢?
现在母亲老了,病多了,我要照顾母亲,还不能让她知到父亲来找过。
我也有了自己的家庭,也不想让此事影响到自己的家庭、事业。
我该怎么做呢?帮帮我吧!
你有赡养的义务,应该按你的经济实力给付。按天津市的规定:第七条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保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老年人的生活需要,使其不低于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家庭的平均生活水平。赡养费数额,由老年人与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商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组织和有关单位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赡养人或者扶养人无论是否与老年人共同生活,都应当承担老年人的家庭劳务。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予以照料。不能亲自照料的,应当请他人代为照料,所需费用由赡养人或者扶养人承担。
毕竟他是你父亲,还是依亲情,尽一份义务吧。
你有赡养义务,可按你的经济实力给付。
无奈,他无情,你不能无义,根据法律规定,虽然不公平,但你应该照顾他。
[quote][b]以下是引用[i]kzfdy在2005-6-1021:43:00[/i]的发言:[/b]
无奈,他无情,你不能无义,根据法律规定,虽然不公平,但你应该照顾他。
[/quote]
只能这样了
你要承担赡养义务,谁也不能自己选择自己的父母亲。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
他应该有养老金呀!你可以定期给他生活费。看看他能否在当地有民政救济。为什么没有退休金呢?
可以按月支付.如果对方要求增加,你可以提供他生活花销过高的证据,通常法院也会考虑.
惨,他今天以来找我了,还是要钱!
我不给,告诉他以后也别想了,不得上法庭。
如果他起诉,我该怎么办呢。
是否有一种说法是,如果从小将我遗弃,我就可以不需赡养了?
惨,他今天又来找我了,还是要钱!
我不给,告诉他以后也别想了,不得上法庭。
如果他起诉,我该怎么办呢。
是否有一种说法是,如果从小将我遗弃,我就可以不需赡养了?
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可以协商每月支付你能承受的费用定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