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劳动局应当立案调查并根据具体情形作出处理,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改正,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劳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企业的诚信度和形象受损,企业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不利于公司招揽人才、融资贷款。
如果,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事实,或是员工对劳动关系践行有所不满,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投诉的理由千千万,企业一定要辨明员工上告劳动局的缘由。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到劳动局投诉企业,企业所需承担的相应后果要依据既定的违法事实判定,一般是承担行政处罚、赔偿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