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开展活动
第一,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
第二,组织公务人员向宪法宣誓;
第三,开展报告会、座谈会;
第四,举办宪法知识竞赛;
第五,开展宪法征文活动;
第六,通报违宪违法案件;
第七,依托电视台和网站,组织开展与宪法相关的文艺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宪法权威深入人心,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
国家宪法日是2014年确定的。
相关资料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实施日12月4日以立法形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