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由于辽统治下的南北广大地区的汉族、契丹等族的经、文的发展水平及人民的生活方式不同。为了适应被统治地区不同情况,辽行政管理机构分设“北面”和“南面”两个系统。 特点: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因俗而治”,是一种民族统治。影响:这种承认汉法设立南面官的做法,实际是对先进封建文明的一种肯定和保护,并促进了契丹社会向封建制过渡,有利于民族融合。
保持民族纯正性,怕被汉族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