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你所述情形,对你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利影响的。
他会给你5天工资,但是保险没了,估计以后肯德基也不会录用你了
你好,没有违约金,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就可,如果你不要工资可和单位协商不再干那三天,否则这五天的工资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