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你好,只要你遵守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审判完后就可以拿回,发票丢了应该没什么关系,公安局肯定有备案,我想他们不会为难你。满意请采纳,您的肯定是我们继续为网友提供法律帮助的动力! 你直接去当时交钱的地方说明情况就可以了,他们要你怎么做就怎么做。
要是我去办就说不知道放那了,一时着急没找到,去问用补啥手续就可以,不说丢了,一般的都给办的,因为是具体办案人说您没跑接受处理就给退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