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官司,起诉?任何纠纷都可以吗?

2025-04-23 23: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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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若起诉方提供的起诉材料符合以上规定的,人民法院即会受理立案。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并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以及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其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