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的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政策,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
1、当事人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
2、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5号文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鲁政发〔2014〕18号)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一)县域突破。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含济南、青岛所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