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商公示信息查询系统里可以查到
按照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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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
第一、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已经于2014年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法律文件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
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第二、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法律文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2014年10月1日施行)第8条、第9条: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三、关于查询企业年度报告(也就是企业信用信息)的方法
一是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的官方网站;
二是在网站首页左侧中部的“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即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中部的查询框内输入企业的名称,点击“查询”,就可以看见该企业的年度报告(也就是企业信用信息)的详细内容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2、在查询页面,点击基础信息。 3、页面下拉,就可以看到个体户年报信息。从“报送年度”和“发布日期”,就知道有没有年报成功了。点击详情查看,可以看到详细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