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可以,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辩护律师有权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法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律师的作用:
是防范风险、节约机会成本、控制损失扩大。
具体可表述为: 聘请律师担任您的法律顾问,遇到问题先找律师咨询、进行重大法律活动请律师参与指导,直至诉至司法机关进行最后的救济或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所以律师是可以在检察院复印卷宗的。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可以,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新的《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这是律师法走在了刑事诉讼法的前面。这是一个法律改革的趋势,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新的《律师法》并没有被得到有效地执行,在全国大多数省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够看到的案件材料也仅限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在北京,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已经可以看到包括口供在内的几乎所有案件材料,北京市的做法给全国其他省市起到了榜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