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传票15天内交答辩状,不交有没有什么影响?

2024-11-07 0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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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不按法律规定递交答辩状的,并不影响法院审理,所以不交也没有什么影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被告也享有答辩和反诉的权利。 答辩,是指被告享有的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驳。答辩权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表现。其行使的目的是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便于法院审理案件时能够兼听双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和意见,全面查清案情,分清事非,从而正确处理案件。 但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是必须要提交书面答辩状,当事人(被告)可以在开庭时当庭答辩。但是,如果对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最好提交书面答辩状。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引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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