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县(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是四级审判机关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