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什么检讨书啊,不能写。
第一,离职是员工的权利,单位没有权力限制员工,双向选择。
第二,你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到期了就可以走。
第三,工作交接还是要做好的,不能被抓到小辫子,以免影响个人利益。
第四,不管是否合同约定,交给你的工作没有做好,是个人问题,应该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总之,你可以离职,把自己的事情收尾收好了,也算是仁至义尽。
像你这种情况有劳动纠纷,你应该上就近的劳动部门去协商解决,或者是要求劳动仲裁。
不写离职申请,把扣钱写的理直气壮,这么恶心,把老板逼你写这些的证据留好,直接拨打110报警好了,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