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种
经营许可证
申请、审查、发证程序:
剧毒化学品
(含
剧毒农药
、
灭鼠剂
),向所在地的辖市(区)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核同意报市
安监局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贸委窗口(以下简称“中心”经贸委窗口)受理]
审核同意后,报省安监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
经营许可证
;
成品油(含运输工具用液化气)的经营单位直接向市安监局(“中心”经贸委窗口受理)提出申请,
由市安监局审核同意上报省安监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经营许可证。
乙种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发证程序:经营单位向所在地辖市(区)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并由所在地辖市(区)安监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安监局(“中心”经贸委窗口受理),
经审核合格后,发放经营许可证。
还有一种就是乡镇的办法:
农药经营在我国在法律上还属专营,由供销(含农资)、农业三站、厂家(采取直销)经营,但近年来,已经变样啦~~~现在政策也允许中邮经营(个人看来,是政策大过法律啦),还有,各地供销社只有给钱,就给个委托书,可以委托你经营(呵~~`在法律上应该也是违法的),只要有委托书,你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就行了,不用办什么经营许可证的(呵~~~有法不依呀)。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主要是这2个
证件
每个县
都有一定数量的
办证
指标
比方说
你的地方有几家了
就不给办了。
你要跑很多地方
的
基本上
都是
每个部门都告诉你
去XXX部门。
好心的会告诉你流程
你最好回来事
有“人”
套用
武林外传的一句话
“我上面有人”
一切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