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对我家属做出了工伤的认定,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问我家属需要请律师上法庭辩论吗?

2024-11-07 0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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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2:

既然是行政诉讼你的家人不具有行政主题资格,只是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回答3:

行政诉讼,被告肯定是劳动局,你们着什么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