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不成立工会不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私营企业可以成立工会,但是没有强制要求。所以你们那的地区总工会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修改后的工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我国工会有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工会的阶级性
二是工会的群众性
三是工会的自愿性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条文: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所以,工会成员不一定要求是党员。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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